很多养殖户在防治鱼病过程中经常碰到看似一种“简单”的病症。但在实际治疗过程中却发现采用各种办法,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却总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造成了大量的损失。本文以常见的烂鳃病,结合实际诊治病例,浅谈一些鱼病治疗过程中的体会,供养殖户作为参考。 烂鳃病的共同症状:发病后病鱼游动缓慢,食欲不振,上下窜游;死亡后有的鳃丝腐烂,有的成花瓣鳃,有的鳃部“开天窗”。 一、鱼病的误判 引起烂鳃病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有寄生虫引起的烂鳃病(如指环虫,车轮虫,杯体虫等),细菌性烂鳃,其他疾病继发感染引起的烂鳃症状(如肠炎病、营养不良引起的烂鳃)。如果不能对病因做出准确的判断,仅凭病鱼鳃部表现出的腐烂症状就简单诊定为细菌性烂鳃,很难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出现的频率,也是不能实现鱼病重要的一个原因。 病例:楼村某杨姓养殖户养殖草鱼成鱼8亩,2010年7月初至7月10日,共死亡800克左右的草鱼200余尾。经某饲料厂家技术人员诊断为细菌性烂鳃病,使用外用杀菌剂百毒净全池泼洒,内服磺胺二甲嘧啶治疗均无效。后经临床化验确诊为肠炎病引起的继发性烂鳃,采用食场挂袋消毒,内服磺胺胍和黄芩、黄柏、大黄后。 病因分析:病因判断不准确造成的久治不愈。 现在的很多种疾病,单一病症的很少,大部分都是几种病症混杂在一起,但一般都是以一种或两种疾病为主,其他表现出来的疾病症状大多都是因为主要疾病的继发感染引起的,比如指环虫病、锚头鳋病往往伴随着细菌性烂鳃病,草鱼“三病”往往同时发生等。所以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分清主次,先治疗主要疾病,后治疗次要疾病。如果胡子眉毛一把抓,几种病都治疗,或者治疗的先后顺序,侧重点产生偏颇,都会造成疾病的蔓延。主要表现在一用药死亡量就下降,药一停死亡量就上升,反反复复,疾病总是难见好转。 “药方”的问题:在鱼病治疗实践中,经常碰到养殖户所称的“药方”,即在烂鳃病和其它的鱼病治疗过程中,不管是什么种类的病,都采用如下或类似的用药过程,外用杀虫剂(如硫酸铜),然后杀菌剂,内服提高鱼体免疫力的药物。 从药方的构成来看,表面上包含了杀虫、杀菌的功效,在他们的意识中抗生素、氯制消毒剂就是“药方”,养殖户如果使用效果不明显他们往往就加大药物用量,有时甚至高出几倍、十几倍或更高。殊不知,这个“药方”也有一定的抗菌、消毒范围。对不敏感的微生物过量使用抗生素,不但不能发挥作用,相反会增加微生物的耐药性,使鱼病越来越难治疗。并且很多杀虫剂对鱼的摄食和水质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如果鱼体没患寄生虫病而采用杀虫药,都会对后续的治疗特别是内服药的投喂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药物选择不当 当前市场上鱼用药物种类繁多,仅就治疗细菌性烂鳃病为例,就有氯制剂、二氯制剂、三氯制剂、二氧化氯、季铵盐类等等,各个厂家生产的药物品种就更是五花八门。厂家往往给新药冠上一种神乎其神的名字,标签上介绍应用范围特别广,效果特别好,几乎包治百病。基于商业保密或者其他原因,对药物的主要有效成分很少介绍,药物使用说明上也是仅粗略的介绍说每亩多大用量等等,更不用说针对某个具体养殖品种的具体疾病详细说明用量了。实际上很多新特药没有经过实践中的大面积应用检验,效果并不一定稳定,有些所谓的新特药仅仅是换了个名字,药物成分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这就给养殖户,基层技术人员选用药物带来很大的困难。 建议选择自己熟悉、药物成分了解的,老厂家生产的药物;对于比较新颖的养殖品种用药或者自己不了解的新特药,多向有关技术人员询问,必要的情况下可选择小面积实验性治疗进行尝试。 三、药物浓度不足 病例:小浪底水库邱某养殖鲤成鱼,有网箱(5×5)12个,2011年8月12日至18日,其中4个网箱陆续出现死鱼,病鱼体色暗淡,鱼鳃发白,边缘腐烂,经初步诊断为指环虫引起的烂鳃。由于天气炎热,采用杀虫清(聚酯类药物)泼洒的方法治疗,每天4次,用药4天后不见好转,并且其他的几个网箱也陆续出现死鱼现象,后用塑料布隔开网箱,用杀虫清浸泡,每天2次,一次15分钟左右,连用3天后,仍不见好转。经诊断病原体确实是指环虫,采用移动网箱,敌百虫浸泡的方法。 病因分析:用药方法不当,造成药物浓度偏低,病原产生耐药性,后虽然采用浸泡的方法,但沉于水体的虫卵得不到彻底的杀灭,重复感染造成久治不愈。 凡药物都有一定的作用浓度,药物说明书上的用量往往是在一般理化条件下的推荐用量,不能死板套用。用药时要根据养殖鱼类、养殖条件(如有机质,水温等)和养殖方式等进行调整,个别情况下调整的范围还比较大。如果长时间采用低的治疗浓度,仅能对致病菌起到抑制作用,达不到杀灭的效果,变相的让细菌、寄生虫等病原对药物有了一定程度的适应,造成了耐药性,疾病很难根治。 四、用药疗程不够 病例:小寨村封某养殖面积12亩,混养养殖方式,2011年6月14日至21日,零星死亡600克左右的草鱼30余尾,6月22日经诊断为草鱼“三病”,采用全池泼洒强氯精,内服磺胺噻唑拌面粉于草上投喂的方法治疗,连用2天,停止死鱼。为了节省药费停药,27日又出现死鱼,然后再用同样的药方用药,鱼停止死亡后马上停药,反复几次,后加大用量,用同样的药方,鱼病仍然不能。 病因分析:用药疗程不够,致病菌得不到彻底的杀灭,反复感染鱼体,终产生耐药性。 在养殖行情处于低谷时期,有些养殖户鱼得病后不按时给药或使用一些便宜、劣质的鱼药,有时在病情稍有稳定后就停止用药,这些都是不可取的。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很多疾病从用药治疗到都有一个过程,鱼病的治疗也不例外,一般都需要一个疗程或更长一段时间的连续用药。 因此,用药后发现死鱼减少或停止,还应该继续用药一段时间以确保疗效,否则,病原菌就有可能在含有较低药物浓度的机体内顽强生长、繁殖,逐步产生耐药性,甚至发生变异,给今后治疗工作带来困难。若用药后发现死鱼没有停止甚至反而增多,在对一些细菌性疾病,病毒性疾病和部分顽固寄生虫性疾病(如锚头鳋病)的治疗过程中,这种情况尤其常见。 是药三分毒,大部分药物在杀灭病原的同时,对鱼体都有或多或少的刺激性作用,一些症状严重,濒于死亡的病鱼,实际上在用药后加速了它的死亡过程,要细心观察分析,在确定对症的前提下,继续用药的一段时间就会使病情得到控制。很多养殖户看到这种情况即认为所用药物没有治疗效果,一种药还没有,马上又换另一种药,甚至连已经禁用的药物都被大量使用,其结果是鱼病没治好,成本又增加了不少,频繁换药,导致鱼病久治不愈。 用药疗程不够的第二种情况,往往是对疾病病原的生活史了解不够造成的,比如锚头鳋病,一般的常用药物只能杀灭成虫,而对于沉于水底的虫卵并没有杀灭作用,等到虫卵孵化成幼虫,又会危害养殖鱼类。在实践中表现在一用药就好,但隔不了多长时间同样的疾病又会出现,反反复复,久治不愈。 五、抗药性的影响 病例:石寨村王某养殖面积5亩,主养草鱼,搭配少量鲢鳙鱼和鲫鱼,2009年5月7日至13日死亡平均体重700克的草鱼100余尾。根据自己的养殖经验疑为细菌性烂鳃病,全池泼洒某山西厂家生产的强氯精(主要成分为三氯异氰脲酸),连用三天,用药后死亡量降为每天2尾-4尾,但停药一天死亡量有上升至每天数尾。然后继续用药,反复几次,总是一用药死亡量即下降,药一停死亡量很快升高,加大用量及疗程仍无济于事。经解剖及临床病变检查诊断确为草鱼细菌性烂鳃病,换用其他厂家的药物(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氯),两天即停止死亡。调查发现,该养殖户从一龄鱼种阶段即采用该药作为常规预防及治疗(治疗时加倍用量),且效果不错,故一直沿用。 病因分析: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治疗鱼病,病原体产生耐药性。 随着近年来鱼病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养殖户都非常重视鱼病的防治,意识到防重于治的原则,但大多数养殖户的做法是发现鱼不爱摄食就开始用药,不是用杀虫药就是杀菌药,并且预防用药的剂量往往超出正常的一倍,个别的甚至2倍-3倍,导致鱼类的抗药性和药物残留问题越来越严重。 长期使用一种药物防治鱼病开始效果会很好,但是时间长了以后药效往往会减弱,这是因为病原体对药物产生了抵抗力,即耐药性。因此,要不定期的更换药物的品种进行交替使用。 还有一种隐性的抗药性问题往往更不容易发现,在鱼种阶段超量的使用抗菌素等药物,在成鱼阶段仍然选用该药物或其他类似成分的药物来预防或治疗,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一龄鱼种阶段死亡率较高的养殖鱼类中,隐蔽性很强,特别在鱼种来源是异地购买的情况下更难发现。有些养殖户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虽然换了个品牌的药物,但是药物主要成分还是一样,无论从预防和治疗的情况来看,效果都很不理想。购买鱼种时要了解该池鱼种的发病史、用药史等,为以后制定防治方案提供佐证材料。建议治疗疾病时的药物和预防时的药物采用不同的药物成分,避免抗药性的出现。 总结 在常见鱼病的防治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谨慎小心,一个小的疏漏,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治疗效果;同一鱼池,往往同时发生几种鱼病,此时应根据发病的具体情况,首先对其中比较严重的疾病使用药物,使该病得到基本控制后,再针对其余的鱼病用药;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易产生抗药性,因此应选择相似药物交替使用。另外,在养殖过程中,给养殖鱼类创造良好的水环境,选择优质的饲料,定期检查,对于鱼病的防治也是必不可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