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水产养殖的集约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水产养殖中病害常有发生。鱼病的发生不仅影响了养殖品种的品质,还制约了养殖的产量和效益。 在防治鱼病过程中经常遇到看似一种“简单”的病症,但在实际治疗过程中却发现哪怕穷尽了各种办法,浪费了大量的钱财和时间及精力,却还是总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造成了大量的损失。 当然,有些鱼病本身顽固当然不好,但有一些鱼病造成久治不愈多是人为因素促成,须加以重视和克服。 一、鱼病的误判 比如引起烂鳃病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有四类: (烂鳃病) 1、寄生虫引起的烂鳃病(如指环虫,车轮虫,杯体虫等)。 2、细菌性烂鳃。 3、其他疾病继发感染引起的烂鳃症状(如肠炎病、营养不良引起的烂鳃)。 4、其他其它因素引起的烂鳃症状(如水质恶化引起的烂鳃)等。 (细菌性烂鳃病) (寄生虫引起的烂鳃病) 如果不能对病因做出准确的判断,仅凭病鱼鳃部表现出的腐烂症状就简单诊断为细菌性烂鳃,有可能就很难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这是鱼病久治不愈的重要的一个原因。 二、病情主次不分 现在的很多种疾病,单一病症的很少,大部分都是几种病症混杂在一起,但一般都是以一种或两种疾病为主,其他表现出来的疾病症状大多都是因为主要疾病的继发感染引起的,比如指环虫病、锚头鳋病往往伴随着细菌性烂鳃病,草鱼“三病”往往同时发生等。 如果治疗的先后顺序,侧重点产生偏颇,都会造成疾病的蔓延。多表现在一用药死亡量就下降,药一停死亡量就上升,反反复复,疾病总是难见好转。 所以,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分清主次,先治疗主要疾病,后治疗次要疾病,对其中比较严重的疾病得到基本控制后,再针对其余的鱼病用药。 三、药物选择不当 当前市场上鱼用药物种类繁多,仅就治疗细菌性烂鳃病为例,就有氯制剂、二氯制剂、三氯制剂、二氧化氯、季铵盐类等等。 各个厂家生产的药物品种就更是五花八门。厂家往往给新药冠上一种神乎其神的名字,标签上介绍应用范围特别广,效果特别好,几乎包治百病。 有些所谓的"新特药"仅仅是换了个名字,药物成分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建议选择自己熟悉和对药物成分了解的药物;对于比较新颖的养殖品种的用药或者自己不了解的新特药,多向有关人员询问,必要的情况下可先实验性治疗进行尝试。 四、药物浓度不足 药物浓度偏低,病原也容易产生耐药性(并非只有高浓度才产生耐药性),沉于水体的虫卵更得不到彻底的杀灭,容易重复感染造成久治不愈。 凡药物都有一定的作用浓度,药物说明书上的用量往往是在一般理化条件下的推荐用量(多是低剂量),不能死板套用。 用药时要根据养殖鱼类、养殖条件(如有机质,水温等)和养殖方式等进行调整,个别情况下调整的范围还比较大。 如果长时间采用低的治疗浓度,仅能对致病菌起到抑制作用,达不到杀灭的效果,变相的让细菌、寄生虫等病原对药物有了一定程度的适应,造成了耐药性。 五、用药疗程不够 用药疗程不够,容易造成致病菌得不到彻底的杀灭,会反复感染鱼体,终产生耐药性。 很多疾病从用药治疗到都有一个过程,一般都需要一个疗程或更长一段时间的连续用药。 如果在病情稍有稳定后就停止用药是不能病不反复的,因此,用药后发现死鱼减少或停止,还应该继续用药以确保疗效,否则,病原菌就有可能在含有较低药物浓度的机体内顽强生长、繁殖,逐步产生耐药性,甚至发生变异。 六、轻易更换药物 在鱼病治疗中有一种情况,用药后发现死鱼没有停止甚至反而增多,出现这种状况除了是因"认错病"形成的之外,其主因多为"是药三分毒"之故。 大部分药物在杀灭病原的同时,对鱼体都有或多或少的刺激性作用,一些症状严重,濒于死亡的病鱼或者有个别鱼儿已经虚弱本身就该淘汰,(见"正确认识水产养殖生产中的淘汰死亡"文),在用药后可能还加速了它的死亡过程,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即认为所用药物没有治疗效果,一种药还没有,马上又换另一种药,其结果是鱼病没治好,成本又增加了不少。 因此,频繁换药,也会导致鱼病久治不愈。 七、抗药性的影响 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或高剂量施药治疗鱼病,病原体容易产生耐药性,哪怕是药亦如此。 平常在用药时,有些人的药物剂量往往超出正常的一半及以上,导致鱼类的抗药性和药物残留问题越来越严重。 长期使用一种药物防治鱼病开始效果会很好,但是时间长了以后药效往往会减弱,这是因为病原体对药物产生了抵抗力,即耐药性。 因此,要不定期的更换药物的品种(成分)进行交替使用,但要注意的是:有时换了个品牌的药物,但是药物主要成分还是一样,应该是采用不同的药物成分,方可避免抗药性的出现。 总之,水产养殖重在“防患未然”而不是“亡羊补牢”。病害防治一定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为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