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贝浅海筏式生态养殖技术

2024-2-11 03:12| 发布者: 肥鱼| 查看: 163| 评论: 0

摘要:   1、环境条件:   水质应符合NY5052的规定,大潮期低潮时流速10~40厘米/秒,养殖期间水温5~28℃,海区盐度25~33,透明度大于0.6米。   2、浅海养殖设施:   由浮绠、浮漂、固定橛、橛缆、养殖笼等部分组 ...

  1、环境条件:

  水质应符合NY5052的规定,大潮期低潮时流速10~40厘米/秒,养殖期间水温5~28℃,海区盐度25~33,透明度大于0.6米。

  2、浅海养殖设施:

  由浮绠、浮漂、固定橛、橛缆、养殖笼等部分组成。

  3、养殖设施的设置:

  划分海区并确定位置,留出航道,行向与流向成垂直,行距10~20米。笼间距为0.5~0.7米,一根60米的浮绠挂80~100笼。

  4、养殖水层:

  养殖笼上层距水面1~2米。

  5、养殖密度:

  每亩放养规格1.5~2厘米的苗种10万粒左右(航道等空置水面积计算在内);直径30厘米养殖笼每层25~35粒。

  6、与海带筏式养殖进行筏间养或区间养或轮养:

  养殖区海底可适当底播海参等经济海产品苗种,底播前应对海区底部进行清除敌害处理。

  7、日常管理:

  清除敌害生物和附着物。及时刷洗清除敌害生物,查清种苗暂养海区的藤壶、牡蛎等的产卵和附着时间及其幼虫垂直分布和平面分布,尽量避开藤壶和牡蛎附着高峰期进行分袋倒笼等生产操作。

  调节养殖水层。附着物大量附着季节,应适当下降水层;大风浪来临前,应将整个筏架下沉,以减少损失。随着扇贝的生长,体重增加,应及时增补浮漂,防止筏架下沉,使浮漂保持在水面将沉而未沉状态。

  应急处置。当毗连或养殖海区有赤潮或溢油等事件发生时,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海湾扇贝受到污染。如果海湾扇贝已经受到污染,应就地销毁,严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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