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残留控制的五个措施介绍

2024-2-3 15:41| 发布者: 肥鱼| 查看: 87| 评论: 0

摘要:   一、综合防治鱼病,尽量减少用药机会   1.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鱼体抵抗力。   鱼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如何预防,关键在于平时的健康养殖,这其中包括清塘消毒、科学投饵、合理施肥、调节水质、定期 ...

  一、综合防治鱼病,尽量减少用药机会

  1.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鱼体抵抗力。

  鱼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如何预防,关键在于平时的健康养殖,这其中包括清塘消毒、科学投饵、合理施肥、调节水质、定期防病、优化环境、强化管理等相关内容,把握这些关键内容和技术,完全可以控制或减少鱼病的发生和危害。根据鱼类不同生长阶段的生长需要,投喂优质的鱼饲料,进行科学的饲养和管理,提高鱼类机体对病害的抵抗能力,依靠鱼类自身的免疫力防止病菌的侵入,从而达到不用药或少用药的效果。

  2.优化养殖环境,严防疫病传播。

  水产养殖场的确立要符合鱼类防疫要求,其选址、设计应选择无工业污染、水源稳定、水质清新、环境安静、背风向阳的地方,严防工农业污染对鱼类的危害。加强养殖过程中的投入品的管理,如苗种、饲料、渔药等。另外,利用生物修复技术,大力发展各种益生菌和微生态制剂,运用生物的方法来降解水体中的有机物和毒物,使水域环境得到改善和修复。

  3.实行免疫接种,控制疫病流行。

  对某些传染病要进行疫苗接种,及时免疫,定期驱虫,达到有效控制疫病流行的目的。

  二、准确诊断病症,严格实行规范用药

  1.正确诊断,对症下药。

  鱼病发生的原因很多,总的来说,有病原、寄主、环境三种主要因素,三个因素相互作用失去平衡,就会引起鱼类发病。要想达到治病的目的,首先应该分析、研究其病因,才能不致贻误病情,及时诊治。发生鱼病时,必须要请专业人员对鱼病做出正确诊断,减少用药的盲目性,有条件的可做药敏试验,提高用药的针对性和治疗效果,缩短治疗时间和用药时间,减少用药量。掌握了病因,还需对症下药,若是仅靠道听途说的“偏方”或一般性的经验之谈,或听取“水货”鱼医的意见,盲目下药,势必于事无补,还造成浪费,甚至会贻误时机,加重病情。另外,一旦鱼类发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隔离,将死鱼远离养殖水体进行深埋,以免疫病传播。

  2.规范操作,科学用药。

  治疗鱼类疾病要在有资质的鱼医指导下规范用药,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副作用小的渔药按规定剂量使用。有的养殖者由于对养殖水体体积计算不准确,或者用药数量上不标准,造成用药不足或者过量。用药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浪费资金;用药过量,超过鱼类耐受程会造成死亡,且浪费投资,还会增强鱼类耐药性,给今后的防治带来困难。

  3.做好记录,积累经验。

  治疗鱼病,必须填写“用药记录”,其内容包括药物名称、用药方式、剂量及停药日期等,既可以规范用药规程,又可为来年的治疗积累经验。

  三、坚持选药原则,确保渔药低毒

  1.尽量使用安全无毒或低毒渔药。治疗和预防疾病用药,均应选择通过质量认证的渔药和饲料厂家生产的产品,尽量使用、低毒、无公害、的“绿色渔药”,限度地降低药物残留和中毒等不良反应。同时,在养殖中应避免重复用药,如作为预防用药,某种药物以添加剂的形式已添加在饲料中,就不能再额外使用该类药物。还有,鱼类病害对长期使用的药物易产生抗药反应,而且随着多次的反复使用,抗药性逐渐增强,故在具体的用药品种上提倡交叉使用。在养殖过程中,要定期对水样、饲料等有关样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测,及时掌握用药情况,以便正确采取措施,控制药物残留。

  2.严禁使用禁用药。禁用渔药包括以下种类及品种:地虫硫磷、六六六、林丹、毒杀芬、滴滴涕、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杀虫脒、双杀眯、氟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那斯、氯霉素、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环丙沙星、阿伏帕星、喹乙酸、速达肥、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

  四、把好饲料关口,合理使用添加剂。首先,要正确使用鱼饲料。要确保所选饲料来源可靠,无药物残留,投喂“绿色无公害饲料”,饲料安全。其次,要尽量使用绿色添加剂。如中草药添加剂,兼有防病、治病和促生长的作用,毒副作用少,无药物残留;又如益生菌,可竞争性排斥病原菌,具有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鱼类机体免疫能力,降低死亡率及改善环境等效果;还有酶制剂可提高饲料转化率,减少环境污染。此外生物活性肽可提高鱼类免疫力,促进鱼类生长;有机微量元素具有提高鱼类生产性能、机体免疫功能和提高养分利用率等作用。

  五、实行适时停药,确保鱼品上市安全有些药物虽然允许使用,但它在鱼类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有一个过程,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后产品才能食用,这就是休药期制度。休药期,即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短时间。如一些常用药物的休药期:漂白粉:≥5天;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10天;土霉素:≥30天(鳗鲡)≥21天(鲶鱼);噁喹酸:≥25天(鳗鲡)≥21天(鲤鱼、香鱼)≥16天(其他鱼类);磺胺间氧嘧定:≥37天(鳗鲡);氟苯尼考:≥7天(鳗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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