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鳙鱼(Aristichthysnobilis)鱼苗、鱼种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鳙鱼鱼苗、鱼种的质量鉴定。
2引用标准 GB5055青鱼、草鱼、链鱼、鳙鱼亲鱼 3术语 3.1鱼苗:指卵黄囊消失、鳔充气、能平游和主动摄食阶段的仔鱼。 3.2鱼种:指鱼苗生长发育至全体鳞片、鳍条长全,外观已具有成体的基本特征的幼鱼。 4苗种来源 4.1鱼苗:由符合GB5055规定的亲鱼人工繁殖或江河捕捞的天然鱼苗。
4.2鱼种:池塘培育或其他方式生产的鱼种。 5鱼苗质量 5.1外观 5.1.1肉眼观察95%以上的鱼苗应符合3.1条的规定,且鱼体透明,色泽光亮,不呈黑色。 5.1.2集群游动,行动活泼,在容器中轻微搅动水体,90%以上的鱼苗有逆水能力。 5.2可数与可量指标 5.2.1可数指标:畸形率小于3%;伤病率小于1%。 52.2可量指标:95%以上的鱼苗全长应达到0.9cm。 6鱼种质量 6.1外观 6.1.1体形正常;鳍条、鳞被完整。 6.1.2体表光滑有粘液,色泽正常,游动活泼。 6.2可数与可量指标
6.2.1可数指标:畸形率小于1%;带病率小于1%(不带有危害性大的传染病个体);损伤率小于1%。 6.2.2可量指标越冬鱼种的标准体重:南方应达到表列数值的90%以上;北方应达到85%以上。 6.3检疫:不带有患出血病、肠炎病、赤皮病、烂鳃病、球虫病的个体。 7检验方法 7.1取样:每批鱼苗、鱼种随机取样应在100尾以上;鱼种可量指标测量每批在30尾以上。 7.2全长测量:用标准量具逐尾量取吻端至尾鳍末端的直线长度。
7.3称量:吸去鱼体带水,称重。
7.4损伤率:用肉眼观察计数。 7.5疾病:暂按鱼病常规诊断方法检验。(中国渔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