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鱼病的防治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无病先防,有病早治,防重于治”的原则,以避免和减少因鱼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鱼不像生活在陆地上的畜禽那样,得病后容易观察,治疗时可以采用注射或口灌等强制方式。鱼生活在水中,其活动行为一般不易被觉察到。一旦患病,只能抽样检查,而此时患病鱼往往食欲已减退或不吃食,即使是特效药物也难以进入其体内,这些都给及时诊断和治疗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口服药物只能在鱼尚未丧失食欲之前使用;药物注射对鱼苗、鱼种根本无法进行;体外水体用药也只能杀灭水体中或体表的病原体,对体内病原体根本无济于事,而且体外用药仅适合于小面积的鱼塘,对大面积的鱼塘、湖泊、水库养鱼而言就很困难。实际上有些病原体(特别是致病细菌和病毒)一旦感染鱼体后,一般用药是很难使病鱼康复的,用药进行治疗的目的就是防止水体中的健康鱼不再被感染,其实这也仅是一种预防措施。至于那些罹病鱼因已发生不可逆的退行性病理变化,是很难治愈的。由此可见,预防在鱼病防治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在鱼病的预防中应通过彻底清塘等方法来消除传染病的来源,平时的养殖过程中应加强水质管理和投饲管理,尽可能切断病原体传染和侵袭的途径。应投喂营养全面的饲料,不贪图高速度生长,注意提高鱼体自身的免疫抗病力,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从而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