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用药物虽然能够治疗所养殖的鱼虾蟹的疾病,但因为水产品最终将摆上百姓的餐桌,所以对其防病治病所使用药物的安全性必须加以重视。为防止水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食品卫生法规定,在鱼虾蟹等水产品中不得含有抗生素或合成抗菌剂或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为了防止药物残留,必须了解药物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休药期。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及禁用渔药。 一、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 渔用药物的使用以不危害人体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养殖过程中对水产动物病虫害的防治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原则。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标准的渔药。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高效、速效、长效以及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倡使用水产专用药、生物性渔药与渔用生物制品。鱼虾蟹发生病害时应对症下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加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用药时间。水产品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休药期长短,应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水产养殖饲料中的药物添加应符合《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要求,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素类药物。 二、养殖水产品的病害预防 鱼虾蟹等生活在水中,一旦发生了病害,通过水的传播会很快发生流行,并经常呈现大范围扩散趋势,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另外患病的鱼虾蟹等随着病情的加重不摄食,加上水产品生活在水里,给治疗和隔离带来很大困难。治病用药液全池泼洒、药浴或打针都很不方便,有的病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水产动物病害防治首要的是注重预防。做好病害预防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减少损失,提高养殖效益。预防工作必须通过多种途径,采取综合措施,才能达到目的。 1.彻底清理池塘 2.加强饲养管理 3.搞好药物预防与免疫工作 4. 做好水产动物检疫工作 5.做好疫病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