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批评我过分固执,不肯对我认为是错误的理论让步。这批评我引以为荣。学术上,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的,我一向不理;不知道但需要知道的,我屈膝求教;知道自己是错了的,我欣然承认。但若真理既知,我是半步也不退让的。 其实,这些朋友的批评主要只有一点。这是二十年来我坚持产权及交易费用在经济学上的重要性。不是说我认为没有这些因素在内的其它经济理论不重要。我坚持的观点很简单:任何经济理论,如果含意着产权对人类的行为没有决定性的影响,都是谬论。我为什么这样肯定呢单举养蚝的例子就够了。 蚝是在海滩上繁殖的。要繁殖得好,每天要有过半的时间浸在海水之下。蚝是不会走动的。如果海滩是公众用的,任何人可随意拾蚝,而这海滩又是在容易到的地方,那就算是小孩也知道蚝的数量一定不会多。如果海滩是私有,投资养蚝的机会必定较大。同样的人同样的海滩同样的天气同样的蚝,不同的产权制度有肯定不同的行为。当然,养蚝是可以国营的。政府养蚝,以法例甚至武力惩罚拾蚝的人,又是另一种制度。国营蚝场既非公用地,也非私产;它有着不同的困难,不同的经济效果。养蚝若是国营,投资多少由谁决定用什么准则决定蚝类的选择由谁决定用什么准则决定蚝的收成时间由谁决定又用什么准则决定决定错了谁负责而惩罚多少又以什么准则来决定的。 在私有产权的制度下,这些问题都有肯定的答案。作决定的人是蚝的拥有者,或是租用蚝场而养蚝的人。投资的多少,蚝类的选择,收成的时间,都是以蚝的市价及利率作指引而决定的。不按市价不计成本不顾利率,养蚝会亏本。作了错误的判断,市场的反应就是惩罚。亏蚀的大小是惩罚的量度准则。我们怎可以相信政府是万能的呢怎可以相信官员的判断力会在“不能私下获利”或“不需私人负责”的情况下较为准确怎可以相信他们的错误判断会一定受到适当的惩罚。 美国西岸的华盛顿州是养蚝胜地,可不是因为那里天气适宜养蚝。相反,那区在美国西北,水温冷,不适宜养蚝。冬天若结冰过久,蚝会受到伤害;夏天不够热,蚝的成长速度会减慢。为什么华盛顿州是养蚝的胜地呢主要原因,是这个州不单准许私人拥有海滩,就连被海水浸着的地也可界定为私产。所以这地区虽然海水奇寒,不适宜养蚝,但在那些海水较暖的海湾,养蚝者比比皆是。 华盛顿州的胡德海峡(HoodCanal),长而狭窄,两岸有山,海峡有尽头,所以海水较暖。海滩既是私有,养蚝是海边房子拥有者的“例行私事”。在同一海峡,公众可用的海滩,蚝就很难找到了。我爱海,也爱静,所以八年前在那里的海边将一栋旧房子连海滩一起买下来,作度假用,也就成为一个养蚝者。 胡德海峡潮水的涨退,最高跟最低相去十七呎;最适宜养蚝的只是其中涨退相距四呎水位的海滩。若海滩斜度较大,好的蚝床面积就较小。因为这海峡的沿岸房子林立,每户人家所拥有的蚝地只有几千呎。这一带的养蚝者大都不商业化,养的蚝贵精不贵多,一般长大较慢的品种,是肉嫩而甘甜的珍品(WillapaBayoyster)。我自己的海滩较平坦,所以养蚝特别多(大约三万多只)。蚝培养三五年可食,我每年大量送给朋友仍可保蚝床不变。 私人的海滩一看便知。除了蚝多以外,我们还可看到开了的蚝壳被有计划地放回滩上(让小蚝附壳而生);取蚝的人多在蚝床开蚝(让蚝中液体的营养留在原地);蚝与蚝之间有空隙(让蚝多食料而增肥);海星被人拿到岸上(海星是会吃蚝的)。这些小心翼翼的行为,没有私产保障,怎能办到 商业化的蚝场,蚝床面积以英亩计。被选用的海滩皆极为平坦,海水浅而风浪不大的地方。商业养蚝的品种是长大较快的。养蚝者用竹枝插在浅水的蚝床上,作为产权的界定,也用以作为收获分布的记号。有不少商业蚝场的海滩是租用的;也有些海边住户将蚝滩卖掉。 如果你要在华盛顿州的海边买房子,你要问海滩属谁海滩的私地是以哪个潮水位量度若你见海滩有蚝,你也要问,蚝是否跟房子一起出售假若蚝滩是租了出去的,你要再问,租蚝滩的合约中有没有容许业主采食少量的蚝养蚝者有没有权走过跟房子一起出售的岸上地在私产制度下,这些问题都是黑白分明的。 香港流浮山的蚝场,污染程度确是惊人。蚝本身是不会产生污染的;污染是产权界定及合约的问题。据我所知,香港法例不容许海滩私有。如果不是在某程度上流浮山所养的蚝是私有的,蚝场不会存在。我对流浮山蚝滩的产权结构一无所知。这显然是论文的好题材,希望有研究生能作点学术上的贡献。 蚝不一定是要在浅水的海滩上繁殖的。用绳子及竹枝将蚝种吊在较深水而又较清洁的海湾繁殖,也是一个有利可图的有效方法。香港海水够暖,政府应考虑出租海湾给养蚝者。但以吊蚝的方法繁殖,风浪大就不行。在香港,可以避风的清洁海湾恐怕不易找到了。 谈及在内地投资,我异想天开,想租用南中国海某些适合的海滩,商业化养蚝。在滩上养蚝,风浪的问题不难解决。只要内地能对蚝的私产权利加以保障,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实惠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