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药物选用原则 1、对症选药。河蟹疾病主要有微生物疾病、寄生虫疾病。防治不同疾病使用的药物基本不同。如果选错了药物,不但浪费财力和人力,延误疾病治疗时机,有时还会使病情进一步恶化,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2、选用高效速效药物。治疗某一种疾病往往有几种基于几十种药物可供选择。但各种不同药物,甚至同一种药物的不同剂型在疗效上会有较大差异,如养蟹中使用颗粒状增养剂比粉状增养剂效果好。 3、交叉使用药物。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容易使病原体对该药产生抗药性,致使原来有效药物变成低效或无效。如阿维菌素杀纤毛虫使用量在逐渐增加,为避免产生这种情况,应交叉用药。 4、选用两种药物混用时,务必注意是否产生“拮抗”或“协同”。“协同”是指混用后能提高主药的药效。如大黄和氨水合用,药效可增数倍。使用杀纤毛虫药物后一天再用一次消毒剂可显著提高疗效。“拮抗”是指混用后降低主药的药效。如清塘混用漂白粉和生石灰。生石灰清塘时池水可达11以上,而漂白粉在如此高碱性环境中杀菌力几乎为零。 5、选购药物时一定要注意产品的质量。正宗水产药物产品包装上应该标明:商标(注册R)、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选购时真正了解各种产品的质量,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养殖户应该选择GMP通过企业,信誉好的药厂的产品,质量比较可靠。 二、用药量和用药时间 即使正确选用了治疗某种疾病的药物,也不一定能把病治好。还应正确掌握使用药物的知识,才能确保疗效。正确足量用药以及一疗程的用药天数,是能否治愈疾病的关键。养殖户应根据病情、池塘情况结合产品说明书的用量以及一疗程用药的天数作为参考,才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治疗效果。 1、 如何确定药量 (1)、根据病情轻重程度。治疗病情比较严重的水产动物疾病时,内服药量和用量可适当增加,外用药物不一定要增加用药量,但一个疗程的用药次数可增加1~2次。 (2)、根据不同的环境因素。确定外用药物的用药量必须要考虑到水温、PH值和有机物等环境因素对药效的影响。一般温度每升高10度,药物的毒性就要增加2~3倍。高温季节用药杀河蟹纤毛虫,养殖户要特别当心,池水的PH值对绝大多数药物的药效都有影响。如氯制剂在碱性水中药效减弱,大多数药物如氯制剂、硫酸铜、高锰酸钾等都会与池水的有机物发生反应,从而降低药效,因此,一般池水肥度大有机物多就应适当增加用药量,除上述影响外,池水中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亚铁离子等也会影响药效。 2、如何确定一个疗程的用药天数 (1)、内服药。内服药用药天数应根据病情控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用药数天后病情得到控制,也就是死亡数量有明显减少后,再继续使用2~3天为宜。对于重病需连续使用2~3疗程,一个疗程的用药天数为7~10天,两个疗程之间需停药2~3天。 (2)外用药物。一般外用药物的一个疗程为1~2次,病情较重者可连用2次。两次用药间隔时间应根据不同治疗对象或药物来定。如治疗细菌性疾病使用消毒剂,一般连续使用2次,或间隔一天使用2次。 三、使用药物应注意的事项 1、内服药使用应注意事项 (1)、确定内服药物总量时,首先要估算出河蟹总重量。估算时应考虑放养量、个体大小、吃食情况等几个参数,其次还应考虑同池野杂鱼会吃部分药饵。 (2)、选择适口性好的饵料制成药饵。根据河蟹的食性可将药饵粘连到新鲜的野杂鱼上或溶入配合饲料中。 (3)、有些不耐高温的药物如抗生素、维生素等,不能直接用饲料机加工。 2、外用药物全池泼洒时应注意事项 (1)、丈量面积、测量水深及药物称重一定要准确。 (2)、药物必须充分溶解,再加入适量的水稀释后均匀泼洒于池塘,深水区多施,浅水区少施。 (3)、根据季节、天气等情况决定用药时间。夏季高温季节,应在上升9点前或傍晚施药,雷雨、低气压和清晨低氧时不能用药。春秋季节,应在晴天上升11点或下午2点施药。雨天停止用药,阴天用药效果较差,也不宜施药。早春、晚秋季节,可在晴天中午施药。 (4)、有些药物会杀死浮注游生物,引起水质恶化导致池水严重缺氧。如硫酸铜等这类药物使用后一定要适时增氧,以避免河蟹因缺氧造成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