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苏州市使用的鱼药种类较多,这里简单介绍和鱼药有关的几个小知识,希望渔民选购鱼药时多加注意,以免购得假冒伪劣鱼药。 1.GMP GMP是良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是兽药生产的优良标准,包括对人员、厂房、建筑、设备卫生、质量、包装、各类软件等要素,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与方法来保证生产合格优良兽药的整套科学管理体系。一般来说,GMP要求参与药品生产的工人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而在整个药品生产过程中则必须选用合格的原材料,并采用可靠的工艺。我国农业部明文规定,2005年以前全国兽药(含鱼药)生产行业必须达到GMP标准。 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内,须持原证重新申请,同时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生产许可证应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企业不得生产许可范围外的产品,在吊销生产许可证后,须立即停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3.生产批号它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一般由鱼药生产的年月日各二位数组成。而有效期是从生产日期(以生产批号为准)算起的,因此根据批号就可知所购买的鱼药是否在有效期限之内。 4.批准文号鱼药包装上必须有经农业部或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有农业部发给的《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且须按农业部规定的统一编号格式:兽药字(年号××)××药厂编号××品种编号。不得使用文件号或其它编号代替、冒充鱼药批准文号。鱼药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内,鱼药生产企业应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再注册手续。期满后拓鱼药批准文号即自行作废,鱼药生产企业不得继续生产、经营原批准文号的产品。 |